脚手架搭拆费用按专业骂宙逃慈性质不同,当操作物高度在20m以内时,按人工费的不同比例计取。即:刷油8%、防腐蚀12%、绝热20%、其中人工工资占25%、材料占75%;当操作物孕驷巴墟高度超过20m时,脚手架搭拆施工方案另行计取。除锈为配套工序,不计取脚手费。
安装工程脚手架搭拆及摊销费用,除在部分定额子目已计入此项费用外,均采用脚手架系数与总人工费(包括高层建筑增加费中的人工费)的乘积计算。各册定额在测算脚手架系数。
定额中的脚手架搭拆和摊销费用系数是综合取定的,不论工程中实际是否搭拆脚手架或搭拆数量多少,均应按规定系数计取脚手架搭拆及摊销费用,包干使用。
扩展资料
拆除脚手架前的准确备工作应符合下列规定:
应全面检查脚手架的扣件连接、连墙件、支撑体系等是否符合构造要求;
应根据检查结果补充完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拆除顺序和措施,经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拆除脚手架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拆除作业必须由上而下逐层进行,严禁上下同时作业;
连墙件必须随脚手架逐层拆除,严禁先将连墙件整层或数层拆除后再拆脚手架;分段拆除高差不应大于2步,如高差大于步,应增设连墙件加固;
当脚手架拆至下部最后一根长立杆的高度(约6.5m)时,应先在适当位置搭设临时抛撑加固后,再拆除连墙件;
当脚手架采取分段、分立面拆除时,对不拆除的脚手架两端,应先加设连墙件及横向斜杆加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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