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水貔藻疽,需要报工伤。
工伤职工都会因为工伤停工留薪期的问题跟社保部门和单醐蛑臀谁位产生纠纷,因为这个期限关系到停工留薪待遇,而且受伤职工往往认为工伤治疗还没有完全结束,还要进一步的治疗。按照规定,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停工留薪期,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也就是说职工工伤后停工留薪期最长不超过24个月。
所以如果伤情严重或者有其他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停工留薪期的,应当及时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即可延长停工留薪期限,保证工伤继续治疗。如果申请被拒绝的,还可以向法院提出行政诉讼,请求人民法院依法裁判。
另外,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按规定原来单位给于的停工留薪待遇就会停止,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