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应历史的发展和时代擢爻充种的需要,我国先后进行了社会主义改造与社会主义改革。作为两个具有重要历史意义的芒儒商坑事件,它们之间存在某种固有的关系:
社会主义改造和社会主义改革者目的,都是为了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尽管两者之间有着本质的区别,前者是为了在中国确立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后者则是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但它们之间同时又是紧密联系,不可分割的。
无论是社会主义改造还是社会主义改革,都是时代发展的要求,都有其发展的内在必然性,是中国共产党人在中国建立和发展社会主义历史进程中两个前后相继、不可或缺的环节。没有社会主义改造,就不会有社会主义制度在我国的确立。同样,没有社会主义改革也就没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巨大发展。
社会主义改革不是对社会主义改造的否定,而是对社会主义改造的继承、纠正和发展
社会主义改造后期过于急促和粗糙,出现了一些偏差和失误,遗留了一些问题。这些问题在后来一个相当长的时间内,不但没有得到及时纠正和克服,甚至在一些方面又有发展,特别是此后不久出现的人民公社化运动、“大跃进”和经济建设中的高度集中的管理体制,使社会主义生产力没有得到应有的充分发展,社会主义的优越性没有能够得到充分的展示。
社会主义改革是对社会主义改造的一些遗留问题及其以后出现的偏差和失误的纠正,并在此基础上继续前进。因此,社会主义改革不是对社会主义改造的否定,也不是要回到改造前的状态,而是对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中不适应生产力发展要求的部分进行调整和改革,是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目的是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生产力。
社会主义改革是对社会主义改造理论和实践的进一步发展。比如: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是对农业合作化理论与实践的创造性发展;允许和鼓励非公有制经济成分发展,是对所有制结构认识的深化和发展;实行股份制,股份合作制,是对公有制实现形式认识的深化和发展。
扩展资料:
改造和改革的关系概述:
社会主义改造与社会主义改革在本质上毫无二致,都是为了解放和发展生产力,二者的区别仅仅在于,“改造”是通过建立社会主义制度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改革”是通过完善社会主义制度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生产力。
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说,社会主义改造是社会主义改革的必要准备,如果没有社会主义改造,就没有社会主义制度的确立,更何谈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制度;社会主义改革是社会主义改造的必然趋势,如果不进行社会主义改革,社会主义制度就无法坚持,社会主义改造的成果也将毁于一旦。二者紧密联系,相辅相成,不可或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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