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国家预防接种的过程中发生的意外事故,适用国家赔偿制度。接种疫苗后出现意外事故的人(或监护人),准备赔偿申请手续之后,可以到住所管辖地政府申请赔偿。疾病管理厅接受赔偿申请后,经预防接种受害赔偿专门委员会的赔偿审核,在120日之内由决定赔偿的事宜。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第六十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迟御府应当将疫苗安全工销旦迟作、购买免疫规划疫苗和预防接种工作以及信息化建设等所需经费纳入本级政府预算,保证免疫规划制度的实施县级人民政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从事预防接种工作的乡村医生和其他基层医疗卫生人员给予补助。国家根据需要对经济欠发达地区的预防接种工作给予支持。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应当对经济欠发达地区的县级人民政府开展与预防接种相关的工作给予必要的经亏李费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