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形式的油詈奏弁撑雾污染都会对人的健康造成危害,其危害的大小及被反映的时限主要取决于油雾的存在形式及油雾的源头即油基或水基的组成成份。在金属加工行业,油雾的组成形式也受很多变化性因素影响,如加工液类型、操作条件、形成环境、化学组成及抗微生物剂等。油雾产生的方式不同,其颗粒直径范围也有较大区别。一般情况下,机械雾化过程产生的油雾主要以液滴形态存在,液滴直径范围较宽,通常为 2~10um。蒸发产生的油蒸汽在冷凝过程中也会形成直径非常细小的冷凝悬、浮体,粒径通常为 2um以下。医学研究证明,油蒸汽和大颗粒液滴对人体肺部的危害相对较小。以油蒸汽形态存在的油雾被吸入肺部又被呼出,它们并不会被肺泡捕获,而大颗粒的油滴无法通过鼻子和支气管进入肺部。只有以液滴形式存在,且直径小于5um的油雾颗粒才能顺利到达肺泡,并在肺部沉淀,从而对人体造成较大的危害。
在金属加工行业,油雾的存在是一个现实。油雾对人体健康产生的危害也绝非耸人听闻,从工业发达国家政府及相关机构对该问题密切关注的程度中可见一斑,早在上世纪六十年代,美国政府卫生家协会( ACGIH )就提出车间的油雾蕞高限值 5mg/m³ 的控制标准,随之其他欧美国家也相继制定了蕞高限值控制标准,其中瑞典、芬兰将车间的油雾浓度蕞高限值控制标准制订为 3mg/m³ 。1993 年,ACGIH 经过长期研究而宣布单纯的油雾浓度低于 5 mg/m³时对人体是安全的,而含有相当量致癌物质的油品其油雾浓度应控制在更高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