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向社会发布地震预报是一件十分严肃的事情,为了加强对地震预报的管理,规范发布地震预报的行为,今天来看看,地震预报由谁来发布。
方法/步骤
1、全国性的地震长期预报和地震中期预报,由国务院发布。
2、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内的地震长期预报、地震中期预报、地震短期预报和临震预报,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发布。
3、已经发布地震短期预报的地区,如果发现明显临震异常,在紧急情况下,当地市、县人民政府可以发布48小时之内的临震预报,并同时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及其负责管理地震工作的机构和国务院地震工作主管部门报告。
4、北京市的地震短期悴匙吭佰预报和临震预报,由国务院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和北京市人民政府负责地震工作的机构,组织召开地震震情会商会,提出地震预报意见,经国棣蚺幌盗务院地震工作主管部门组织评审后,报国务院批准,由北京市人民政府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