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记员核对当事人续异收俱情况;
书记员宣布起立,法官进入;
法官介绍案件基眺螗熨膣本情况(合议庭组成,原被告,案由等);
原告宣读起诉书,从诉讼请求开始读;
被告宣读答辩意见;
法官可以提问,归纳辩论焦点
法庭调查,证据交换:原告出示第一组证据,说明证明内容,传递给被告质证,被告发表质证意见(一般从证据真实性和证明内容两方面说,比如真实性无异议,但所证明内容有异议之类的)。之后出示第二组证据,然后被告出示证据;
法庭辩论,原告先说,被告后说,主要是对有争议的事实进行说明;
法官询问是否调解,若否立即判定。
扩展资料:
模拟法庭的意义
克服传统法学教育弊端,推进职业素质教育。由于深受大陆法系的影响,我国传统法学教育拘泥于专业领域的知识传授,教育过程相对封闭和狭隘,造成教育成果与社会需求之间存在严重脱节,日渐受到司法实务界人士的质疑和严厉批评。
转变教师思想观念,注重法律实践教学。模拟法庭教学的显著效果可以给教师留下深刻的印象,对于一位法学教师来说,只有他真正了解社会迫切需要地是高素质应用型法律人才时,才能逐渐摆脱陈旧滞后教材和单纯学术理论的桎梏,逐步转变自身思想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