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教结合是我国幼儿教育的一大特色,也是幼儿园一贯坚持的原则。随着人类对自身研究的不断深入,特别是对幼儿身心发展研究的日益加深,遵循保教结合原则显得更为重要,其内涵也更加广泛、深刻。
"保”就是保护幼儿的健康。健康的内涵十分广泛,有身体方面的,有心理方面的,还有社会方面的。身体方面包括预防疾病,加强营养和锻炼,使幼儿有健康的体魄;心理方面是指培养幼儿良好的情绪,注重其健康、积极的情感培育;社会方面是指培养幼儿探索环境、适应社会的能力,同时还要培养幼儿良好的交往能力,使幼儿不仅有与他人交往的勇气,又掌握与他人交往的技巧。
"教”即幼儿园的教育教学,这是按照体、智、德、美的要求,有目的、有计划地对幼儿进行全面发展的教育。如合理幼儿的饮食、睡眠,帮助他们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传授知识经验,发展智力、语言及社会适应能力;培养积极的情感和良好的个性品质。幼儿园教育具有不同于中小学的特殊性,要从幼儿的年龄特点的能力需要出发,加以组织安排。面临世纪之交,素质教育的呼声越来越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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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虽反复强调“保教结合”,然而,冷静地分析,不难发现,“重教轻保”一直是阻碍幼儿健康成长的沉重镣铐。作为幼教工作者,虽明白“保教结合”的重要意义,然而,如何真正具体实施,却始终觉得无所适从,对幼儿卫生保健要求始终处于模糊状态。
同时,园所对卫生保健工作质量也缺乏信度较高的检测工具。卫生部新颁布的《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让幼儿园保育工作方向更加明确,也让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的管理走上了更为规范化的道路。
有些幼儿园的专职保健人员不是专业学校毕业的,对幼儿身心发展特点缺少研究,而医学院也缺少专门的儿童保健专业,致使从事幼儿园保健工作的人员专业能力相对较弱。
同时,因为资金投入不足的问题,幼儿园专职保健人员配备也不到位,临时抓差的现象并不少见,尤其是县级以及广大农村幼儿园,根本无法顺利履行相应的岗位职责。《规范》中要求要配齐配足托幼机构的专职保健人员,加强专职保健人员的岗位能力培训,这为幼儿园确保高质量地完成保育工作提供了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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