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勺腴孥圜机构董事会现场会议应当采取录音、录像等方式记录。
第五十一条董事会应当将现场会议糁钶茏收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董事对会议记录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在签字时附加说明。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为永久。银行保险机构应当采取录音、录像等方式记录董事会现场会议情况。
《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
第四十九条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年度至少召开四次,每次会议应当至少于会议召开十日前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银行保险机构应当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一)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时。
(二)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提议时。
(三)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提议时。
(四)监事会提议时。
(五)董事长认为有必要的。
银行保险机构应当制定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应当由董事会制订,股东大会批准。
以上内容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