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饥钕绩劂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有两种办法:
欠债人已经失联,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禊诬娱飑p>在三年诉讼时效内,可以直接向债务人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债权诉讼。即使债务人不应诉,法院也会对借贷人关系明确的案件经审理后作缺席判决。缺席判决后,若债务人下落不明,债权人可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可以采取招拍挂等形式将房屋或财产变卖,用以为债权人清偿债务。可以申请支付令。
符合申请支付令的条件:
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
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
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修订记录:
1991年4月9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根据2007年10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2012年8月31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根据2017年6月2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决定》第三次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