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订立合同的形式的角度看,合同可以分为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要式合同,是指必须根据法定的形式或手续订立的合同。不要式合同,是指法律上不要求根据特定的形式而订立的合同。西方各国法律之所以对某些合同要求必须根据法定的形式订立,其目的与作用有两个:一是用以作为合同生效的要件;二是用以作为证明合同存在的证据。
工具/原料
合同法
合同形式
方法/步骤
1、(一)英国法英国法凸鹣沮北把合同分为签字蜡封合同与简式合同两种。签字蜡封合同是要式合同,这种合同无须对价,但是必须以特定的形式订立。简式合同必须要有对价,但需涛类唯鳙注意的是,简式合同并不等于不要式合同,两者不能混淆。根据英国法,下列三种合同必须采用签字蜡封形式订立:没有对价的合同;转让地产或地产权益的合同,包括租赁土地超过3年的合同;转让船舶的合同。
2、(二)美国法美国法也有类似规定,内容上大同小异。对需有书面形式作为证据的合同种类也作了明确的规定。此外,美国统一商法法典(UCC)第2条中解释了美国境内的货品销售,并规定所有500美元以上的货品销售合同和所有的土地销售合同都必须强制用书面形式签署。
3、(三)法国法法国法凸鹣沮北把要式合同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情况是以法定形式作为合同有效的要件(比如规定赠与合同、夫妻财产合同、债务代偿合同、抵押合同须经公证方能有稗卡蛟毪效);另一种情况是作为证据要求。在第一种情况下,法院有权不根据当事人的申请,而根据其职权宣告不按法定形式订立的合同无效。第二种情况是把某种法定形式作为证据,用以证明合同的存在及其内容,除了法律规定的形式外,法院不接受其他形式的证据。
4、(四)德国德国民法典在总则中明确地规定,不根据法律规定形式的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这并不是说,德国的法律要求一切合同都必须具备特定的形式。事实上,其要式合同只限于极少数合同类型,如赠与合同需要公证,土地转让合同需登记,其余均以不要式作为原则。总的来说,西方国家对合同形式的要求,基本上都是以不要式作为原则,以要式作为例外。
5、(五)中国中国《合同法》第10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同时,该法第11条规定,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